宏命名规则

规则 3.5 对于数值或者字符串等等常量的定义,建议采用全大写字母,单词之间加下划线„_‟的方式命名(枚举同样建议使用此方式定义)。

示例:

#define PI_ROUNDED 3.14

规则 3.6 除了头文件或编译开关等特殊标识定义,宏定义不能使用下划线„_‟开头和结尾。